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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国内外研究现状

时间:2021-03-16 21:10来源:毕业论文
国外研究和实践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一些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的商业银行,主要为用于社会、环境、文化和贫困人口扶助等项目发放贷款。随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

国外研究和实践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一些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的商业银行,主要为用于社会、环境、文化和贫困人口扶助等项目发放贷款。随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兴起。商业银行信贷项目引发的社会问题和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促使人们开始关注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外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实践。

尤其是到了21世纪,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开始快速发展。国外知名银行如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从2001年开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64473

2002年为解决项目融资中遇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花旗银行、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和巴克莱银行在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基础之上建立一套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赤道原则”,原名“格林威治原则”。2003年6月,来自7个国家的10家国外银行在华盛顿宣布实行“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这在国际金融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全球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包括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等国际著名银行在内的62家银行已宣布接受“赤道原则”,在贷款和资助项目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参加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除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外,还要对外公布企业责任报告。对外公布企业责任报告的披露要求具体详尽,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说明;既有历史性信息,又有未来计划。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甚至也成为媒体的关注焦点,如在国际银行业中影响最大的杂志,即英国《银行家》杂志,在每年度的“全球最佳银行”评比中,也将“社会责任”作为主要评分标准之一。

2  国内研究和实践

相对于国外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实践还是相对滞后。近几年,随着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度的日益提高以及绿色信贷概念的提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研究成为了新的研究热点。

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公司应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其中“总则”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论文网行政总归,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006年6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布了我国银行业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拉开了我国商业银行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序幕。浦发银行在其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出“浦发银行的社会责任观是通过对股东、客户、员工、商业伙伴、社区、自然资源、环境等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和义务,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实现企业和社会协调发展”。同年9月,深圳交易所发布《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要求所有上市企业应在追求经济利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共事业,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2006年10月,中国招商银行作为唯一一家商业银行,联合其他单位发起成立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

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工作进入了加速发展的时期。2007年4月,上海银监局制定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成为我国银行业首个由地方银行监管机构发布的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文件。2007年5月,中国建设银行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首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建立绿色信贷机制作为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2007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恶意见》,建立环保政策的“一票否决制”,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基础,严格信贷市场准入。2007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发布《服务“三农”总体实施方案》,使其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中惟一一家将服务“三农”、推动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作为战略方向的银行,在中低端客户和不发达地区的金融供给上发挥重大作用。最为引人瞩目的是,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2009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走入正规化的发展阶段。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71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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