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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关于“物化”审美境界研究(2)

时间:2018-06-25 21:32来源:毕业论文
(二)主客合一说 第二种是以今人陈鼓应为代表的主客合一说。对于其中的物化,陈先生的注解为: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3]此解既能与《庄子


(二)主客合一说
第二种是以今人陈鼓应为代表的主客合一说。对于其中的物化,陈先生的注解为:“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3]此解既能与《庄子》书中大部分寓言所指相互一致,又能与《齐物论》的主旨相符合。而按照这一思路,只有物非我、我非物,即物我之间本有界限存在,才能去消解这一界限;同样,只有此物非彼物、彼物非此物,即此物与彼物本不为同一事物,才能去融化这些万物。因此,物我界限、万物不一是物化的起点和条件,化是其途径和过程,物化自身又是其目的与结果。
析而言之,在“庄周梦蝶”这则寓言中,庄周为庄周,蝴蝶为蝴蝶,二者本不相同,“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但是,在庄周之梦中,则庄周化为蝴蝶,蝴蝶化为庄周。这就是说,作为“人”的庄周与作为“物”的蝴蝶之间产生了观念上的互化和心理上的沟通。这种人化为物、物我同一、物我两忘的状态即是物化。在物化状态中,主客体的界限已然消失,两者合而为一,达到了不分彼此的交融状态,也即陈先生所说的“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之状态。这种状态,庄子在《秋水》篇中也通过“庄惠濠梁之辩”的寓言进行了诗意的解说: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惠子曰:“ 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在这则寓言中,惠子以形式逻辑的方法来推理这一现象,而庄子则以审美艺术的方法来体验这一境界,究竟孰胜孰败,暂且不论,也难以论说。单就庄子的描述而言,这显然是一种物化的理想境界。庄子以忘我的态度观鱼,看到鱼儿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便情不自禁地与鱼同化,想象自己也像一条小鱼一样率性而游于濠梁之水中。故他不难体会到鱼在水中从容游动之乐,可谓人鱼不分,其乐共享。[4]
二、物化的审美特征
从审美思文的角度来看, 庄子的物化理论具有几个突出的特征。
首先是整一性。《齐物论》说: “ 天地与我并生, 而万物与我为一” , 《达生》说: “ 与天为一” , 以这种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思文框架去审美, 审美客体当然就被主体对象化了。所以, 庄子所见的鱼就与惠子大大不同,不仅是自然之鱼, 而且是庄子意念化的鱼, 主体与客体已合一为审美对象了。
其次是神化性。神化性思文的实质就是想象, 就是将人拟物化和将物拟人化的超现实、超自然、超物体、超理智的思文方法, 使人在幻想中仿佛走进一个神话境界, 而想象思文的实质就是审美思文, 所以车尔尼雪夫斯基才说“ 所谓想象就是把现实的事物转变为美的力量” 。充溢于整部《庄子》中的丰富的想象和浪漫主义精神都是这种神话性思文的体现。
再次是悟觉性。物化思文强调的是意会神遇, 物我融通, 也即强调直观直感, 强调“ 悟” 。后世禅宗倡导之“ 悟” , 就曾受到庄子的影响, 后世的许多文论家、美学家也多以此立论, 发表了许多精警的见解。
其四是非理性。崇尚“ 物之初” 的庄子在思文方式上也崇尚带有原始神话思文痕迹的童心思文, 惟其如此, 庄子才葆有童心, 才具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才创造出那么多不合逻辑、理性、时宜和传统观念的形象和理论。当然, 庄子的物化思文的非理性倾向中又潜涵着审美理性, 或者说是一种非理性、超理性的理性。[5]
三、“物化”的审美境界 庄子关于“物化”审美境界研究(2):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18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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