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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李娃、任氏形象比较分析(5)

时间:2016-12-20 12:23来源:毕业论文
(三)李娃坚强而练达,霍小玉清醒而执着,任氏正直善良而不畏强暴。 李娃最初对郑生只是妓女与嫖客的关系,当郑生在妓院荡尽钱财时,她虽然内心


(三)李娃坚强而练达,霍小玉清醒而执着,任氏正直善良而不畏强暴。
     李娃最初对郑生只是妓女与嫖客的关系,当郑生在妓院荡尽钱财时,她虽然内心深处对郑生存有绵绵情意,但现实让她明智、果断地作出了决定,和鸨母一起将郑生骗逐。后来见到行乞的郑生,不禁生出强烈的怜惜之情和愧悔之心。李娃倾全力照顾郑生,使他得以功成名遂。这时她对郑生的感情很深,也不愿意离开郑生。但李娃强忍悲痛,毅然提出分手,给对方以重新选择婚姻的充分自由。表现出李娃过人的明智、坚强和练达。
霍小玉只求爱情,可以说爱情就是她的生命。她与李益相爱,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一旦色衰,恩依情替”的命运。却还要李益许诺“八年之约”,在他三十岁前的八年里两人相爱相守,执着地享受这八年的恩爱。可是李益上任回到家中,便马上就接受了母亲为他安排的婚约,丝毫没有反抗。小玉伤心欲绝,思念却从未停止,四处托人打听,最后得知李益的将她抛弃,怨恨叹息不愿相信,日夜哭泣。直到斥责李益薄情负心,但是那颗爱他的心直到死去也没有停止。这份对爱情的忠贞和执着,使小玉的形象更加生动鲜明。
比之小玉,任氏也丝毫不逊色。因为郑751不嫌弃他的身份,并表达真挚爱意,任氏便:“愿终已以奉巾栉”。在任氏面对韦崟的强暴时,她顽强抵抗,力气敌不上,便以智周旋,用义劝阻韦崟,最终为了郑751保全了自己的贞节和自尊,从此相敬有礼。
四、探析生存境遇
  “唐代虽然比较开明,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但男尊女卑的社会性质并没有改变,男权意识依然非常浓厚,因而唐传奇下的众多女性角色不可避免地以各种形式体现着男权意识形态下的‘女性价值’”。[7] 虽然霍小玉、李娃和任氏大胆追求爱情,主动迎合男性,表现的积极、热情,但女性不管在爱情还是社会生活中依然从属于男性,为男性服务,帮助男性,女性身份依然卑微。所以当与李益还处于极其欢爱的时候,霍小玉便已经认识到自己低贱的身份的可能与李益厮守终生,便戚戚然要李益许诺:“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中矣。”李娃虽然爱郑生,帮助郑生得官,但是森严的门第等级观念,使她毅然提出“归养老姥”。当郑751知道了任氏的狐妖身份,在街上两人再次相见时,“任氏侧身周旋于稠人中以避焉,郑751连呼前迫”,她“方背立,以扇障其后。”在郑751对她表达真挚爱情,并不在乎她的身份地位时,任氏马上答道:“若公未见恶,愿终己以奉巾栉。”这一点便充分体现出男女身份的极其不平等。任氏说到做到,她一心一意对待郑751,帮助郑751解决住房问题又解决金钱问题,让他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任氏所做的都是在为郑751服务,满足郑751的利益。最后任氏死于猎狗之中的悲惨结局,更是作者男尊女卑思想根深蒂固和男权意识主导的结果。从霍小玉、李娃、任氏身上的这些所作所为,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认识在当时那个社会风气中,女子所处地位的卑微,生存处境的悲苦。
造成霍小玉、李娃和任氏男尊女卑心理的不仅是男权思想的主导,最重要的心理根源要追溯到751朝的门阀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父母之命’和门第观念是扼杀纯真爱情的第一条绳索,也是压抑女性独立人格觉醒的巨大磐石。”[8] 李益顺从母亲,迎娶名门望族卢氏,来更加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一行为符合当时的社会门当户对的准则,导致小玉的悲惨结局。李娃亦如此,在帮助荥阳生取得功名,完成人生事业后,便主动离开,说道:“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看来门阀制度对女子的毒害是非常深的,李娃取得了美满结局,“李娃的成功所点燃的‘明灯’其实只是一个‘幻象’,因为只有当女性的要求符合男权社会的规则和利益时,她才有可能成功,否则她只能堕入黑时间,甚至死亡。”[9] 霍小玉、李娃、任氏形象比较分析(5):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1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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