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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节税筹划研究+文献综述(12)

时间:2017-02-20 13:03来源:毕业论文
(40000.565+5265)/(4000+11000)=0.50万元 12月10日发出存货成本:100000.50=5000万元 销售收入:80000.45+100000.60=9600万元 销货成本:3320+5000=8320万元 销售毛利:960


(4000×0.565+5265)/(4000+11000)=0.50万元
12月10日发出存货成本:10000×0.50=5000万元
销售收入:8000×0.45+10000×0.60=9600万元
销货成本:3320+5000=8320万元
销售毛利:9600-8320=1280万元
07年应纳所得税额:(1280-500+200-300+70)×25%=187.5万元
4.综合分析表
表4 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下应纳所得税额比较       单位:万元
存货计价方法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所得税
先进先出    9600    8070    1530    1000    217.5
加权平均    9600    8487    1113    583    113.25
移动平均    9600    8320    1280    750    155
根据以上分析,从节税的角度来看,采用加权平均法是最优的,最次是先进先出法。
3.2.2.3 无形资产角度的节税法
1)无形资产取得时的税务调节
A.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节税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扣除。另外,为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税法同时规定,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及以上的,除按照规定据实列支外,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当年应税所得额。因此,若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一方面,为了计税的需要,必须在“管理费用”账户下设置“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账户,便于税务机关的审查;另一个方面,尽量创造条件争取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
B.外购无形资产计价的节税筹划
首先,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软件的计价存在节税筹划空间。例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一并列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从筹划的角度看,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无论是单独计价还是合并计价,都要依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孰长、孰短考虑;还要考虑到固定资产折旧要预计净残值,而无形资产则是全额摊销。企业应事先对单独计价和合并计价下的各期摊销额加以测算,选择二者各期的摊销额现值之和最大的方案。
    其次,我国企业进口货物时支付的相关无形资产费用也存在节税筹划的空间。我国税法规定,我国进出口货物时,需要支付的完税价格应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者发行、出版的目的,从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相关的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费用。这项规定实质上加大了关税完税价格的调增因素,无疑增加了企业税负。企业可以以这样的方式进行节税筹划:若支付给国外的费用不强求必须随货物同时购进,则企业应设法提前或推后支付时间,尽量避免与进口货物支付价款的时间相同,通过对费用的单独处理,降低关税完税价格,从而降低进口环节缴纳的税负。
C.利用摊销期进行节税筹划
 在无形资产的原始成本既定情况下,摊销期越短,每期摊销额越多,相对费用的抵税作用也就越早。按照税法规定,接受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法律、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应当按照较短期限摊销;法律没有规定的,应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期限摊销;对于法律、合同或企业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又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因此,企业通过外购或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应尽量将摊销期缩短,比如可以与对方协商,在合同中注明一个既短于法律有效期限又短于10年的使用年限,使得无形资产能够在最短年限内摊销完,尽早发挥摊销费用的减税作用,这也同样适应了技术进步快的现实要求。而对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最有利的选择就是按10年作为摊销期。 企业所得税节税筹划研究+文献综述(1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3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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