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对策研究
针对城市低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少解决对策。
洪大用、刘仲翔认为,应当顺应我国社会改革的大方向,以“政事分离”为指导思想,建立一家或多家独立的低保工作事业机构,以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为机构的工作主体,政府则转而充当政策制定者、出资者和监督、管理者的角色。唐钧提出,解决城市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应考虑由中央、省、市和区四级财政分担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二是责成有关部门对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的上限和下限提出指导性意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根据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和物价不断上涨等因素进行调整。三是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体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同时,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更为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街道一级,四是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框架。(洪大用、刘仲翔,2002;唐钧,2002)
葛道顺提出建立社区公益服务组织,通过组织规范来甄别低保对象,因为隐性就业者和家庭收入较高者不可能长期遵守组织纪律,他们就会自动脱离该组织,最终真正需要帮助的对象会留在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内,从而建立起低保制度的甄别和治理机制。黄晨熹等人提出:一是逐步调整现行救助标准,建立让就业家庭有利可图、隐性就业得不偿失的经济机制,促进就业和救助的联动。二是完善收入审核制度,设定最长领取期限,进一步加强低保的管理力度。三是加强社会救助立法,倡导自强自立精神,以法律和道德机制来规范救助领取的行为。四是加强社会调查和政策评估,建立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工作机制。(葛道顺,2004;黄晨熹等,2005)
4、 未来走向
唐钧认为,从社会政策理论看,没有一项社会政策是“万能的”。当一项政策的潜能被挖掘到相当程度时,可能就要考虑其未来发展的走势,也有可能要适时地向其他更加合适的方向转型。就城市低保制度来讨论其未来发展和转型的问题,也将从单纯的社会救助扩展到包括“可持续生计”和“资产建设”在内的整个反贫困的社会政策。(唐钧,2005)
洪大用认为,目前城市低保制度大体上正在呈现以下几个趋势:第一,现行低保制度可能要突破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这一原则。第二,现行低保制度有从单一的收入救助制度向综合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的趋势。第三,现行低保制度实践中的不公平现象将会逐步改变,“分类施助”有望推广。第四,现行低保制度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色彩有望逐步强化。第五,现行低保制度将走向现金救助与生活服务相结合,努力促进低保对象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合,避免其自我疏离主流社会。第751,现行低保制度有可能为那些家庭人均收入稍微高出低保标准的一些低收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从而避免由于低保制度实施对于这些人造成的相对剥夺。第七,现行低保制度将在制度实践以及制度自身演进规律的推动下,不断走向复杂化。第八,低保制度的实践有可能催生和培育出专业的社会救助机构和人员。(洪大用,2005)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低保家庭的问题将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得冒出。所以,本文认为,我们不仅仅要从低保家庭的政策方面支持他们,更要运用家庭中心工作方法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三、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一) 理论基础
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它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相应的,获得基本满足的需要就不再是一股激励力量。五种需要可以分为两级,其中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和感情上的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这些需要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满足;而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需要,他们是通过内部因素才能满足的,而且一个人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任何一种需要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要的发展而消失。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 低保家庭的处遇系统取向家庭中心工作方法的运用(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5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