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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研究(3)

时间:2018-07-20 22:19来源:毕业论文
三是采用综合分析法。搜集政府相关资料及诸多前辈的学术研究成果,对温州市藤桥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进程进行综合分析,结合文中剖析的问题


三是采用综合分析法。搜集政府相关资料及诸多前辈的学术研究成果,对温州市藤桥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进程进行综合分析,结合文中剖析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3.    数据来源
本次论文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来源于针对三个样本村落农民的问卷调查、与村民交流获得的一手资料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问卷的调研结果及数据处理是本次论文的主要数据依据。本次调查研究的时间选取在 2017年寒假的一个周末,为期两天,相对于其他时间来说,这个时间段进城务工人员会返乡,从而受访者的年龄层相对比较平均。本次调查地点主要选取了温州市藤桥镇 3 个村(大塘村、潮济村、雅漾村)。本次研究一共发放105份问卷,回收96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91.4%。
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村地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首次取得了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民的积极性也因此大大提高。但那个时候土地尚不被允许流转,土地尚未被视为商品入市发挥其在社会中的商品价值,土地资源无法得到合理的优化配置。但是在那个时候,农户私下之间进行的土地流转行为已经出现。而后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允许农民经村集体同意后可以将承包地转包给专门的种田户,并规定土地承包期为15年,按实际情况计算,最晚的第一次承包合同将在1999年到期。这个阶段,我国土地确权体系尚不完善,土地制度框架也在初步构建之中。
随着第一次承包合同的即将大规模到期,一九九八年中央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保障农户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权益。这个阶段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二次延包,而第二次延包时,绝大部分的地区是在承包经营权初次确权的基础上,按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期限保持不变的原则,将承包期又一次延长三十年。那个时候农村土地问题逐渐凸显,农村的经济步入低迷时期,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不合理、农户土地经营不成规模等各种矛盾堆积,最终集中爆发在九十年代。“三农”问题的相关矛盾频发、农村大量耕地被撂荒、基层干部群众关系紧张、进城务工农户人数激增。为了解决一系列问题,二十一世纪,我国首次颁发完整的土地流转规范性文件,对指导土地流转健康发展方面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如上文所提,建国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大体上经历了两次,分别在 1982 年及 1999 年左右。第三次确权发生在2014年,以二轮承包的统计结果为依据。在过去的十八年里,伴随着我国人口数量每年的不断增长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变动的土地政策,农户的认识在主客观上也相应发生了转变,这在不同程度上对本次确权颁证工作产生影响。本次确权于2013年开始在农村推进小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总体上按“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的原则进行,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2013年在全国的105个县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有很大成效。
随着“多证合一”政策的贯彻和推行,与土地相关的多个证都会被不动产登记证书取代。不过,对于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登记证的更换实质上并不会影响登记证的具体内容。2016年,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三次农业普查开始展开,这对土地确权工作有积极推动作用。温州市于2016年年底开始现场登记,预计2017年5月基本完成。在省农牧厅的安排下,浙江省温州市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于2015年顺利开展,计划于2017 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研究(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9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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