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田庄经济运营模式
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规模宏大,对于大规模的经济田庄主采取了一种自给自足的运营模式。农、林、牧、渔等各业的经营使田庄生产实现了一条龙式的供给,满足了田庄主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立的经济体系。
(一)全面生产、自给自足
那种男耕女织式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做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形态,影响深远。但就自给自足的性质而言东汉地主田庄即是这样一种经济组织。东汉时期由于豪强地主多拥有政治上的特权,西汉以来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已使他们拥有大量的地产,再加上东汉时的兼并,因此大都占有广阔的土地。对于大规模的田产,他们大多采用田庄的经营方式。作为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田庄经营涵盖着农、林、牧、渔各业。据崔寔《四民月令》载:一月“自朔暨晦,可移植诸树:竹、漆、桐、梓、松、柏、杂木;可种春麦、豆,尽二月止。可种瓜、瓠、芥、葵、大小葱”等;二月种植禾、大豆、苴麻、胡麻。”农时节令,作物种类在这部著作中都有详细记述。从这部反应地主阶级田庄从正月到十二月的农业活动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田庄里种植着粮食作物类的大麦、春麦、小麦、黍、粟、粳稻等,经济作物类的苴麻、胡麻、杜麻等,蔬菜类的韭、葱、蒜、姜、瓜等,及各种植物药材、林木、果树、饲料作物等,并饲养猪、牛羊等家畜,田庄经营涵盖了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可谓门类齐全,应有尽有。而对于那些规模巨大的田庄除经营有农、林、牧、渔各业,还从事某些手工业的生产,具有很强的自给自足性质。如刘秀的母舅樊宏在南阳湖阳经营的田庄,即属于这种经济形式的典型代表。在这个田庄中有一个“东西十里,南北五里”的樊陂,樊陂开垦的耕地达三百余顷。田庄中“广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751畜放牧,鱼赢梨果、檀漆桑麻”形成一个闭门城市;田庄中所经营的产业可谓“物无所弃”,从事生产的劳工分工合理,各得其长“故能上下戮力,财力岁倍”[1],由此可知这个田庄的规模之大,经营范围之全面。仲长统说这些豪强地主的家室之才“连栋数百,膏田满野”[1]。拥有成千的奴婢,数以万计的徒附。拥有的船车,经营的贾贩,遍布于天下:荒废无人居住的田宅,储藏的粮食货物,满布都城;奇珍异宝,数不胜数。饲养的马牛羊豕等家畜,山谷不能受。田庄对农事等生产以天时、地利、季节为准,给以合理安排。据《四民月令》农事未起时,女工则被组织进行织布、典馈、酿春酒。清明节,蚕妾要“治蚕室”。庄园中还有“作酿”、“烧灰”,“染青给杂色”、“作烛”、“葺治墙屋”、“修门户”、“治场圃”、“涂困仓”、“修窦窖”等一系列杂事。各地考古发掘,也发现有女子采桑和劳工在作坊中从事春拌、屠宰等劳动的场面。从这些对豪门大室的田庄主财产的形象描述中,可见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规模及生产范围之全面。
由上可见,东汉封建田庄生产多样、种类齐全,这种多样性的生产不仅可以为田庄主提供粮食、蔬菜、瓜果、肉食、布帛等生活必需品,而且通过某种商业活动还可获得大量的财富来满足田庄中娱乐及精神上的需求,同时也使籽种、农具、兵器等生产资料或原料基本能够自给。这都显示出田庄作为一个独立王国在经济上所具有的独立性。
(二)生产上的集中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
东汉豪强地主庄园作为一个规模巨大的经济体系,在封建社会生产力及生产工具尚不发达的时期完全靠集中或分散的单一生产方式是不可能的,因此田庄中适实的采用了两者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即租佃制和规模集中式的结合。 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的运营模式及其特点探析(2):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17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