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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区志愿者队伍研究(2)

时间:2017-06-19 08:19来源:毕业论文
1.1.2 志愿者队伍的涵义 志愿者队伍是志愿者组织的总称。在社会学中,组织是指追求特定目标的社会群体,是群体活动方式的一种类型。与志愿者组织相


1.1.2 志愿者队伍的涵义
志愿者队伍是志愿者组织的总称。在社会学中,“组织”是指追求特定目标的社会群体,是群体活动方式的一种类型。与“志愿者组织”相似的概念还有“志愿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只从词意上理解,志愿组织强调组织性、志愿性。而志愿服务组织则更强调服务性原则。但在组织运作实质上却无太大差别。在北欧和英国等一些志愿者起源较早的发达国家,常常将志愿者组织的概念用来代替非营利组织的概念,这样主要为了强调其志愿性的特征,他们认为志愿者组织就是指具有非营利性质、非政府性质和志愿性质的组织。而萨拉蒙、奥斯本等专家学者认为只要符合“是正式建立的组织、是独立于政府的私立组织,对组织的拥有者和董事没有营利分配、有自我管理并具有控制自己活动的能力、有一些有实质意义的志愿内容”的组织都可称为志愿组织。在我们国家,传统的全能政府的理念使得政府承担了很多应该由社会团体所应当承担的角色,志愿者组织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有着与西方不同的道路,受到政府的主导和限制比较多,因此与一般西方国家的公益性团体的观念并不一致。“对我国志愿组织的界定应该坚持这样的原则:第一,以国际通行界定为基础的原则,发达国家对志愿组织的研究成果,是研究我国志愿组织的重要参照标准;第二,本土化原则,既要借鉴国外规范性的经验,又要充分估计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研究的具体需要;第三,发展性原则,我国志愿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理论研究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因此对志愿组织界定应把握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为此,结合以上关于志愿者相关的概念阐述,本文将志愿者队伍定义为:志愿者队伍是指以志愿精神为动力,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
1.1.3 社区的涵义
“社区”一词最早出现于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中。首次对社区概念进行了界定。其认为社区是由天然血缘或亲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其中的联结纽带是熟悉、亲情、信任和相互依赖以及社会传统等纽带。从滕尼斯最初提出社区概念并确立其定义以来,社区就在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得到应用,其涵义也发生了许多变化。由于社区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同时在不同学者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上存在差异,所以,就很难得到一种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同的社区定义,但是在各种定义中,仍然可以找到一些接近于普遍认同的社区构成基本要素。比如:人口、地域、共同联系、人际关系互动等。因此,如果撇开某种特定的研究角度,从构成社区的客观要素出发,那么,社区可以界定为:“社区是由生活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拥有某种互动关系、地方特征的生活方式和共同的文化心理,且彼此依存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所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它一般为地域性的、规模较小的基层社区。我国目前所称的社区,在城市一般指街道,农村则指乡镇或自然村。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城市社区。
1.2 理论支撑
1.2.1多中心治理理论
西方社会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即开始政府变革,重新定义政府职能、塑造政府形象。其主要方向为“政府职能市场化、政府行为法制化、政府决策民主化和政府权力多中心化”。相关理论学者们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针对社会的变革,提出自己的许多新思想、新概念、新理论和新模式,奥斯特罗姆夫妇等人所创立的多中心理论,就是上述治道思想的代表之一。多中心理论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众对于政府的期望愈来愈高,也愈来愈趋于多元化,而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中心供给”思路在庞大的需求面前是缺乏效率和回应性。因此,以支持“权力分散、管理交叠和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为特征的多中心理论就成为满足民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理想模式。由于现有的集体行动理论模型与公共事物治理的解决方案存在着种种问题,奥斯特罗姆从制度分析和经验研究两方面相结合、以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为多中心治理的核心内容对公共事物治理进行了研究,提出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公共事物治理理论的一种替代方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从公共资源的特性出发,分析得出理性个人可能引发资源过度使用与退化问题的结论。在解决如何通过组织与公共选择途径阻止问题再现的问题上,解决取向是社群自身如何才能组织起来以实现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与相互监督问题。如果所有社群集团都企图让政府为特权和特殊利益效力,那么仅仅靠市民社会存在可能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唯有多中心治理能够培养和文持地方社群的自治能力。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问题是,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性治理,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搭便车”现象、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在这样一种立宪秩序内,个体组成公司生产私益物品,并参加无数的团体以生产公益物品以及管理其公共池塘资源;政府权威在各种层面上都是有重要作用的,所有作用在本质上都是支持性的。政府在一种多中心秩序下最重要的作用,是以一种符合社会公正标准的方式去协助地方管辖单位解决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上海社区志愿者队伍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9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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